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来源: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选法律顾问,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选。采购人为以下单位: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海特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前锋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及代管公司、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下方附件) 一、项目名称: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四、采购需求:现场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且与我公司无业务上的违约行为; 3.派出律师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律师事务所经营状态良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被律师协会惩戒;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财产被冻结状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现场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10楼1001办公室。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8月23日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8月23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11楼1106办公室。 九、本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f.gov.cn)、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xh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18048108096 雍老师:18090517304 十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外地人员代表来前锋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和前锋区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2)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登记)、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人员,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本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仅提供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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