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来源: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选法律顾问,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选采购人为以下单位: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鑫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四川海特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安前锋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及代管公司、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下方附件)

、项目名称: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现场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且与我公司无业务上的违约行为;

3.派出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律师事务所经营状态良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被律师协会惩戒;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财产被冻结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报名、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2811日至817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现场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4101001办公室。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823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82309:00-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2823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4111106办公室。

本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f.gov.cn)、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xh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4

联系人及电话:龙老师:18048108096

雍老师:18090517304

十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外地人员代表来前锋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和前锋区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2)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登记)、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人员,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本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仅提供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

202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