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专业法律团队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广安 大良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450万元 借款本息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价 采购公告来源: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因广安大良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450万元已到期无法归还,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国有企业的资产安全,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贷公司”)作为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挂网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广安大良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良城公司”)提起诉讼,特邀请符合竞价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专业法律团队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广安大良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450万元借款本息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格:13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四)付款进度: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后支付成交金额的50%,剩余部分执行完毕支付。 二、服务内容 1.参与起诉大良城公司借贷纠纷一审、二审和执行过程中资产处置方案并起草各种协议、合同、声明、确认书等; 2.清理起诉大良城公司涉诉抵押物情况以及债务情况,妥善处置好涉诉以及关联债务相关事宜,使起诉工作在法律风险可控情况下得以顺利实施;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报价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方式(无二次报价),报价函加盖供应商鲜章。未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函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在满足采购单位资格、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条件下,以现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五)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四、参加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名材料的递交 (一)材料提交:实行现场递交;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鑫鸿集团305室。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本人前来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所提供资料原件备查。 七、现场报价时间及地点: 通过报名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并在报价函签字盖章。 现场报价时间:2021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场报价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26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弘前支行 银行账号:64750120000004509 交款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日18时00分。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应疫情原因影响,前往交易中心参与投标单位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入场,如若未佩戴口罩,则不允许进入交易中心,也不能接受其签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前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f.gov.cn/、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axhjt.com/)发布公告。 九、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西部牛仔城鑫鸿集团305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440065758 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